【规划师论坛4】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体系与方法
2017年4期主题:城市综合管廊与廊道规划
【编者按】
城市廊道(包括市政廊道、生态廊道和生命廊道等)规划建设作为促进城市安全升级、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的战略举措,是解决“城市病”、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的关键抓手。近年来,我国逐渐加大了对城市廊道和综合管廊建设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亦相继开展了城市廊道和综合管廊的规划探讨与实践,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基于此,本期“规划师论坛”栏目以“城市综合管廊与廊道规划”为主题,结合目前廊道在城市规划领域的研究进展,围绕中心城区E类用地廊道空间生态规划方法和综合管廊的管理制度、规划编制体系与方法、规划重点问题、规划布局与选线等问题展开探讨,以期为各地城市廊道和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提供参考。
【规划师论坛4】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体系与方法
作者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综合管廊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刘应明,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黄俊杰,朱安邦在《规划师》2017年第4期撰文,大城市、特大城市及超大城市的建设用地规模普遍较大,若仅在市级层面编制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既无法准确确定综合管廊建设路由和入廊管线,又不能精确控制重要节点、配套附属设施布局和投资规模,难以直接和有效地指导下阶段的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文章结合深圳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规划管理需要,提出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和专项详细规划两个层次的编制体系,并结合案例对不同层次规划的编制内容和任务进行详细探讨,以期为类似城市的综合管廊规划编制提供借鉴和参考。
[ 关键词 ] 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专项详细规划;编制体系;编制方法
[ 文章编号 ]1006-0022(2017)04-0026-05
[ 中图分类号 ]TU984.11+3
[ 文献标识码 ]B
[ 引文格式 ] 刘应明,黄俊杰,朱安邦.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体系与方法 [J].规划师,2017(4):26-30.
一 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根据《指引》,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内容包括规划可行性分析、规划目标和规模、建设区域、系统布局、管线入廊分析、管廊断面选型、三维控制线划定、重要节点控制、配套设施、附属设施、安全防灾、建设时序、投资估算和保障措施 14 个部分。根据各部分内容的关系和侧重点,可将主要内容概括为“一面、两线、三点”,其中“一面”是指管廊建设区域分析,“两线”包括管线入廊和管廊线路系统布局研究,“三点”包括综合管廊重要空间节点、建设时间节点和管理政策要点。
二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体系
(一)深圳概况
深圳市共划分为 8 个区和 2 个新区,分别为宝安区、龙岗区、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和大鹏新区,市域总面积约为 1997 km²。从改革开放之初至 2015 年,随着城市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深圳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已从不足 3 km² 增长到975 km²。与国内大城市相比,深圳的城市建设用地占城市面积的比例最高,达到 49%。与国际大都市相比,深圳的建设用地占城市面积的比例仍然较高,超过我国香港地区和新加坡、伦敦、巴黎等国家或城市。深圳各区之中,福田区的建设用地所占比例最高 (69%),龙华区次之 (64%),大鹏新区最低 (12%)。可以看出,深圳整体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较大、占比较高,各区建设用地规模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对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规划层次
受规划范围、基础资料和规划思路等因素的限制,仅在深圳市级层面编制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既无法准确地确定综合管廊建设路由和入廊管线,又不能精确地控制重要节点、配套附属设施布局和投资规模,难以直接和有效地指导下阶段的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因此,参考其他领域较为成熟的专项规划编制体系,将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次进行编制。
其中,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重点在市级层面考虑综合管廊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在整个市级行政辖区范围内进行干、支线综合管廊整体布局和系统构建,重点对管廊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管廊建设总目标和规模、管廊建设区域、入廊管线分析、管廊系统布局及建设管理模式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是指导全市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一般在区 (或街道 ) 级行政区、城市重点地区或特殊要求地区编制,在较小的尺度内对各类综合管廊 (包括缆线管廊 ) 建设路由、纳入管线、断面设计、配套设施、附属设施、三维控制线及重要节点控制等内容进行详细研究,是综合管廊设计的直接依据( 图 1)。
(三)与其他规划之间的关系
(1) 各层次规划之间的关系。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与专项详细规划两个层次的相互关系是逐层深化、逐层完善的,是上层次指导下层次的关系,即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是专项详细规划的依据,起指导作用;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是对总体规划的深化、落实和完善。同时,下层次规划也可以对上层次规划不合理的部分进行调整,从而使深圳的综合管廊规划更具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 图 2)。
(2) 与法定规划之间的关系。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匹配,其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评价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的策略和目标,合理布局综合管廊系统的重大设施和路由走向,制定综合管廊主要的技术标准和实施措施,并对城市市政工程系统提出调整意见和建议。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与城市详细规划相匹配,从综合管廊系统角度对城市详细规划中的各市政专业规划进行分析。同时,依据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具体布置规划范围内所有的综合管廊路由、配套设施及附属设施,提出相应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实施措施。
三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内容
对比
下面通过对比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和专项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明确其各自的编制侧重点,以更好地指导中小城市或区县级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的编制 ( 表 1)。
(一)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编制
内容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与市级道路交通及相关市政管线专业规划相衔接。其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从市级层面确定城市综合管廊系统的总体布局,保障全市综合管廊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合理确定入廊管线种类,形成干线管廊、支线管廊和缆线管廊等不同层次的主体,点、线、面相结合的完善的综合管廊体系,并对区( 或街道 ) 级行政区、城市重点地区或特殊要求地区的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提出针对性的指引,指导下层次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深度至少应达到城市主、次干道路深度,并提出管廊标准断面形式、道路下位置、竖向控制的原则和规划保障措施。
(二)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编制
内容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一般在区 ( 或街道 ) 级行政区、城市重点地区或特殊要求地区编制,以城市详细规划为依据。其工作任务主要包括:结合各区域实际情况对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确定的干、支线综合管廊路由方案进行优化和完善,增加对缆线管廊布局的研究,细化、量化各路段综合管廊入廊管线的类型和数量,以此对各路段综合管廊进行详细的断面设计;深化、细化三维控制线和重要节点的控制要求,对各路段综合管廊沿线配套和附属设施进行选址与布置;依据详细的断面设计估算投资规模,并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深化与落实各路段的综合管廊保障措施。其工作深度应达到城市支路深度,并对各类综合管廊的位置、纳入管线、断面设计、配套设施、附属设施、三维控制线、重要节点控制及投资估算等内容进行详细研究,为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提供直接依据。
四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成果
对比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两部分,其中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指标和内容提出规划控制要求或提炼规划说明书中重要结论的文件;附件可包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集、现状调研报告和专题报告,其中现状调研报告和专题报告可根据需要编制。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应同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一)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编制
成果
(1) 规划文本。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的文本内容包括总则、依据、规划可行性分析、规划目标和规模、建设区域、系统布局、管线入廊分析、管廊断面选型及三维控制线划定,以及重要节点控制、配套设施、附属设施、安全防灾、建设时序、投资匡算、保障措施和附表等。
(2) 规划图集。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的规划图集包括三部分:规划成果图、规划分析图和规划背景图。其中,规划分析图中部分图纸需要采用 GIS 数据分析技术生成;规划成果图包括综合管廊建设区域指引图、综合管廊建设现状图、综合管廊系统规划图 ( 远期 )、综合管廊系统布局规划图 ( 远景 )、综合管廊分期建设规划图、配套设施 ( 综合管廊监控中心 ) 布局规划图 ( 远期 )、综合管廊施工方法选择示意图 ( 远期 ) 和综合管廊近期建设规划图,以及综合管廊标准断面选型图、综合管廊在市政道路下位置示意图、重要节点竖向及三维控制示意图、结合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综合管廊示意图和对市政专项规划调整建议图等。
(3) 规划说明书。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的规划说明书的主要内容与规划文本基本一致,但内容相对更详细,除了包括综合管廊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管线入廊分析、综合管廊建设区域分析、综合管廊系统布局规划、管廊断面选型、三维控制线划定、重要节点控制、配套设施、附属设施、安全防灾、建设时序、投资匡算、规划实施策略及政策保障措施、附表等内容,还包括具体的项目概述、解读综合管廊、综合管廊发展概况及相关规划解读等内容。
(二)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编制
成果
(1) 规划文本。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的规划文本结构与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基本一致,但内容深度有所区别。
(2) 规划图集。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的规划图集以规划成果图为主,且规划成果图目录与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一致,但相对于总体规划层面较为详细,主要包括综合管廊的线路、竖向关系、在道路下的位置和附属设施布局等内容,同时提出对每条管廊应绘制断面图、断面规划深度宜达到方案设计的要求。规划背景图及规划分析图则以插图方式纳入说明书中。
(3) 规划说明书。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的规划说明书结构与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基本一致,但内容深度有所区别,如缆线管廊系统布局、断面方案说明、配套设施选址、三维控制具体要求和投资估算等内容更详细。
五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实践
根据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和专项详细规划的编制要求,深圳各地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行了综合管廊规划编制实践,下面以《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大鹏新区地下综合管廊详细规划》为例,具体介绍其建设区域、系统布局、管廊断面选型和缆线管廊布局等方面的内容。
(一)《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
(1) 建设区域方案。
《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属于深圳综合管廊专项总体规划层次,从市级层面确定了不同的综合管廊建设分区和 15 个优先建设区,包括 1 个自贸区 ( 前海—蛇口自贸区 )、2 个基地( 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深圳湾总部基地 )、3 个重要更新区 ( 福田保税区、车公庙片区和八卦岭—笋岗片区 )、4 个中心区 ( 宝安中心区、坪山中心区、福田中心区及北站商务中心区 ) 和 5 个新城 ( 空港新城、光明凤凰城、坂雪岗科技城、阿波罗未来产业园—大运新城及国际低碳城 )( 图 3)。
(2) 系统布局方案。
规划结合电缆隧道、轨道交通、新改扩建道路、地下空间开发、新建市政干管、老旧管线和排水防涝行泄通道七类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全市综合管廊系统布局,远景规划形成由六大系统构成的“手掌式”向外伸展的“大系统大网络”格局。其中,近期 ( 至 2020 年 ) 规划开工建设综合管廊 296.8km,远期 ( 至2030 年 ) 规划建设综合管廊 520.5km,远景 (2031 以后 ) 规划建设综合管廊890.1 km( 图 4)。
(3) 管廊断面选型方案。
《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仅进行综合管廊标准断面概念设计,规划中提出在下层次详细规划编制中完善管廊断面的具体设计方案,方案共提出11 种矩形标准断面和 3 种圆形标准断面。根据收纳管线的差异,矩形标准断面分为单舱、双舱、三舱和四舱结构,圆形标准断面分为单舱和多舱结构。
(4) 缆线管廊布局方案。
针对缆线管廊布局,规划仅提出规划指引和建设区位建议。具体指引为:考虑到采用缆线管廊可能存在的管理冲突、容量有限和火灾风险等问题,不建议在全市层面大规模推广缆线管廊,可考虑因地制宜、有选择地采用缆线管廊。规划宜采用缆线管廊的情况包括:普通工业园区、住宅区或城市一般建设区、边缘开发区;仅单侧设置人行道的道路;两类缆线管容量均较小 ( 对应 12 根及以下的中压电力电缆和 9 孔及以下通信管道 ) 且满足两类缆线分侧布置需求;起止点单一、沿途接入少且开发建设规模较小的情况。
(二)《大鹏新区地下综合管廊详细
规划》
(1) 建设区域方案。
《大鹏新区地下综合管廊详细规划》属于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详细规划层次。《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中规划大鹏新区无优先建设区,宜建区面积约为7.6km²。在此基础上,《大鹏新区地下综合管廊详细规划》结合城市用地、发展分区、开发强度和城市更新等要素,对大鹏新区内的综合管廊建设区域进行详细分析,细化大鹏新区综合管廊建设分区。其中,规划葵涌片区、大鹏中心片区为优先建设区,面积为16.8km²;坝光生物谷、新大片区、溪涌、土洋、官湖和南澳为宜建区,面积为 37.88km²。
(2) 系统布局方案。
《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提出大鹏新区远期建设 3 条综合管廊,总长 8.4km;远景综合管廊系统形成“V”字形布局,总长 42.3 km。《大鹏新区地下综合管廊详细规划》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部分路由建设时序,适当增加系统规模,提出远期规划 7 条综合管廊,形成“组团内成网成片,组团间独立布局”的布局形式,综合管廊总长16.9 km;同时,远景规划增强组团间综合管廊系统的联系与衔接,建设综合管廊 57.0 km( 图 5)。
(3) 管廊断面选型方案。
《大鹏新区地下综合管廊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综合管廊纳入管线的具体情况,对各路由综合管廊的断面进行详细的设计,以作为工程设计的直接参考依据。
(4) 缆线管廊布局方案。
规划缆线管廊主要敷设在大鹏新区的新大片区,该片区的新建道路为次干道,人行道宽度为 2 ~ 4 m,不足以敷设干、支线综合管廊。采用内断面规格为 1.7 m X1.35 m 的断面,对应 16 根及以下中压电力电缆和 12 孔及以下通信管道,总共规划布局缆线管廊4.1 km(图6)。
文章全文详见《规划师》2017年4期
《深圳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体系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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